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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湖北省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的通知(下)

发布时间:2021-10-20 14:43:47 来源:省人民政府

第八章推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组织实施“绿色低碳科技赋能工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目标,服务长江生态系统质量总体改善,为建设美丽湖北,率先实现绿色崛起提供科技支撑。

一、加快推进长江生态大保护关键技术攻关

流域生态环境修复技术。支持开展长江、汉江流域和重要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研究,加强水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技术研究,支持农村、城镇、行业废水治理技术研究。

工业污染治理技术。加快推动涉及重金属的重点工业行业的清洁生产技术、工业污染控制技术、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装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集中处置、化工行业尾矿库及工业固废的污染治理及综合利用等技术创新。

港口船舶污染治理技术。加强交通穿越饮用水水源地的污染应急处理技术创新,开展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污染应急处置技术研发,加快港口、船舶节能环保技术、成套装备研发及升级。

二、增强碳减排碳中和技术支撑能力

重点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技术。研究近零排放技术、数字化与低碳化协同的分布式能源系统支撑技术、农业减排技术。研究甲烷、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氮氧化物等排放监测与减排替代技术和产品。研究钢铁、水泥、化工、冶金等难减排行业深度脱碳技术。研究引领火电行业率先碳达峰的碳排放协同控制技术体系。

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开展CCUS二代碳捕集技术示范,CO2高值化转化和利用关键技术和示范,负碳性技术、碳封存潜力评估及源汇匹配,大规模碳捕集与封存示范,难减排行业CCUS关键技术和示范,开展区域封存潜力评估及示范。

面向碳中和的前沿性技术。研发传统行业近零排放生产工艺与替代产品,氢能等替代燃料的制备、储运和终端利用技术,CCUS领域变革性新理论、新材料、新技术,太阳能化学、太阳辐射管理/太阳能地球工程技术,原料、燃料与工艺过程先进替代技术,跨系统耦合集成与优化技术。

碳汇关键技术。开展森林固碳增汇与减排、农田生态系统土壤、草地生态系统土壤、淡水湿地系统、固碳增汇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开发森林和农田固碳核算模型。

碳达峰与碳中和支撑创新体系与全球气候治理技术。围绕“全国碳排放权登记结算系统”,促进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健全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与市场登记体系。开发基于大数据、物联网技术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技术及核查系统,构建多尺度经济-能源-环境-气候耦合模型,研究碳中和优化路径、技术路线图及协同效应与潜在跨系统影响,开展碳达峰与碳中和示范。

三、大力发展资源高效开发与循环利用技术

水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发展流域水循环演变与复杂水资源系统配置、重大水资源工程建设与安全运行、综合节水、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江河治理与水沙调控、水资源智能调度与精细管理、地下水高效利用和动态监测等水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废弃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研发针对废旧消费品再生技术清洁化与装备规模化、大型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技术,针对资源开发中的伴生资源以及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利用的伴生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推动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与应用。

矿产资源清洁开发与利用技术。开展移动平台地球物理勘查技术研发,突破深地资源立体探测技术、复杂地质条件油气资源勘探、深部成矿过程模拟与物理化学过程观测、战略性矿产成矿规律与勘查示范、深层油气资源清洁开发等技术,重点突破智能化自动化钻井、测井、物探、采油、储运等新技术。

土地资源安全利用技术。研发退化土壤质量改良和保育的物理、化学与生物联合的生态恢复技术,多目标土地资源利用功能改善与控制技术,多目标土地资源利用质量评价技术体系、土地质量保育和土地退化防控对策等。

智能建造技术。加快突破部品部件现代工艺制造、智能控制和优化、新型传感感知、工程质量检测监测、数据采集与分析、故障诊断与维护、专用软件等核心技术。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系统性软件与数据平台、集成建造平台。

第九章组织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

坚持战略需求导向,加快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开展科技创新的湖北路径,对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聚焦“光芯屏端网”、先进制造、现代农业、生物医药等重点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需求,建立“企业主体、人才引领、平台支撑、项目纽带”的产学研协同攻关机制,加快攻克一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前瞻部署一批战略性、储备性科技重大项目。

一、“光芯屏端网”产业

光通信科技重大专项。在高速光电芯片/光器件/光模块、超大容量超高速率光接入、超长距离光传输、光交换、特种光纤等方面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发展大有效面积、超低损耗单模光纤设计和制造技术,有源及无源器件用特种光纤技术、激光器用特种光纤技术、光传感器用特种光纤技术等特种光纤技术,深海有中继海底光缆、轻型中心管式微束光缆等新型光缆技术;加快突破5G核心芯片、高频器件和虚拟化平台等关键技术;开展新型光接入系统、移动前传/中传/回传系统等关键光系统研发,布局新一代空天地一体化全光通信网络。

激光科技重大专项。突破激光器及其元器件的关键核心技术,开发超高功率激光器。重点发展激光光源、半导体激光器、量子点激光器等产品,加快高功率半导体泵浦源、光纤功率合束器、高功率激光传输系统、高效冷却系统、控制系统等核心器件研制;深入推动大型成套激光装备研发和产业化,发展基于高功率激光加工成套设备和基于中小功率激光器精细激光加工设备;巩固固体激光器优势,发展光纤激光器、激光加工设备,推动工业高功率激光器在精密制造、绿色制造、智能制造等领域融合。

先进存储器科技重大专项。重点面向5G、AI与物联网等“后摩尔”应用场景对高密度、高带宽、高可靠性存储器的迫切需求,围绕制约信息系统的“存储墙”难题,开展三维闪存、三维内存、存算一体芯片关键技术攻关、产品研制、应用示范,全面布局3D NAND、DRAM、3D PCM、NOR FLASH等各项技术,使我省存储器关键技术和产品能力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形成一批具有湖北特色、引领国内技术发展的先进技术成果。

新型显示科技重大专项。围绕量子点显示(QLED)、有机发光二极管(AMOLED)、柔性显示、激光新型显示、量子点显示、Micro LED显示等领域,提升新型显示产业能级。重点发展新型显示材料关键核心技术,促进显示材料向薄型化、高纯化、复合化、大尺寸化发展;突破研发显示关键核心工艺装备,打破国外对显示行业的技术垄断;推进新型显示技术新的应用场景开发,推进新型显示技术在智慧教育、智能家居、协同办公、智能汽车、远程医疗等领域应用。

北斗科技重大专项。以北斗前沿技术体系构建与自主核心软硬件研制为目标,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系统性科技创新和集成性、融合性产业化实践;推动天基信息实时服务系统建设,实现多载荷集成、多星协同、天地网络互联;推进北斗卫星导航智能芯片、天线、板卡产业化,发展终端产品及技术解决方案,构建“北斗+”产业融合应用生态圈;开展遥感图像预处理、图像应用及管理的研发应用,天空地一体化智能采集体系建设;促进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在北斗高精度导航与位置服务中的应用。

6G通信科技重大专项。开展射频芯片成套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下一代新型网络与高效传输全技术链研发,在通信领域研发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网络强国”和“互联网+”国家战略的实施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在网络通信核心芯片、一体化融合网络、高速光通信设备、未来无线移动通信等方面取得一批突破性成果,制定产业标准,开展应用示范,打造完善的技术协同创新体系。

量子通信科技重大专项。研制面向多用户联网的量子通信关键技术和成套设备,突破量子保密通信技术,开展星地量子通信系统研究,构建完整的空地一体广域量子通信网络体系,与经典通信网络实现无缝链接,推动其在金融、政务和能源等领域应用。

二、先进制造产业

高端数控装备科技重大专项。围绕汽车、船舶与海洋工程、轨道交通等领域高端数控装备需求,开展柔性制造单元、实用化准柔性制造系统、多制式柔性加工等关键技术研究。重点突破高速与超高速、精密与超精密智能化技术,开发高速精密数控车床、大型立卧式加工中心、复合加工机床、数控专用机床等关键装备,提升我省大型数控机床、数控系统等核心产品技术水平,形成国家高端数控机床制造产业集群。

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科技重大专项。加快燃料电池汽车技术创新,重点突破燃料电池、制氢等核心技术;巩固提升纯电动与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技术,加快发展纯电动、混合动力整车以及驱动电机电控系统、动力电池材料;重点突破智能网联汽车环境感知、决策规划、智能控制、车路协同、信息安全、测试评价及整车集成等自动驾驶关键技术问题。

车规级MCU与专用芯片科技重大专项。完成车规级MCU与专用芯片完全自主定义、设计、制造、封测与控制器开发及应用,建立国际先进的车规级MCU芯片制造工艺平台,完成车规级MCU、专用芯片、车规级晶振、基于完全自主车规级芯片的控制器研制,建立完整的国产车规级芯片产业链,突破车规级芯片“卡脖子”技术,打破国外垄断,实现车规级芯片的自主可控。

5G+制造智能工厂科技重大专项。突破5G+离散型智能工厂理论与关键技术,研发离散型智能工厂多学科、多专业的设计仿真工具,填补国内智能工厂仿真工业软件空白。研发5G融合的可重构高端智能装备,实现离散型装配柔性化、智能化,提高我省高端智能装备行业的研发与产品制造能力。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强离散型智能工厂产线生产运行数据采集、存储,实现基于大数据的工艺优化的质量管控。构建基于数字孪生的智能工厂运行维护系统,实现全生命周期数据的综合分析与运用,提高离散制造产业链的数据集成和共享,提升产业链创新能力。

信息材料科技重大专项。以第三代半导体为重点,大力推进关键材料的国产化替代。布局高纯石英砂、石英套管、石英基管、光纤涂料、高纯SiCl4、高纯GeCl4等关键原材料;围绕集成电路、功能元器件等领域需求,突破关键种类的磁存储材料、有色金属光电子功能材料、智能传感材料等的制造技术。

三、现代农业产业

主要动植物品种选育科技重大专项。开展畜禽重要功能基因挖掘、鉴定,创制有重要应用价值的优异新基因资源;研发畜禽表型性状精准测定技术以及可有效提高选择准确性与育种效率的基因组选择、基因编辑等新技术,开展畜禽现有品种选育提升与新品种培育;开展主要农作物及优异种质资源的鉴定筛选,选育突破性重大新品种;聚焦淡水渔业精准高效育种、绿色健康高效养殖、高效高质加工等领域,重点在重要性状优异种质和基因资源筛选鉴定、分子设计育种、特色优质鱼繁育与驯化等方面开展重大共性关键技术攻关。

智慧农业科技重大专项。开展农业信息智能感知、智能决策与精准作业等关键技术研究,突破农业传感器、农业机器人、智能决策系统等重大技术与装备,研发创建一批基于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应用的特色农业智能监测-控制-管控的技术装置与新产品;研发实施智慧农业的精量播种技术、变量施肥技术、低耗高质的种床播种技术和低损高效的收获技术等现代农业装备技术,重点开展大田作物信息感知、变量调控、无人作业系统关键技术与装备研发以及淡水渔业智慧养殖与智慧园艺装备的开发。

四、生物医药产业

高端医疗装备科技重大专项。面向健康中国战略,以及湖北省大健康产业发展的重大需求,开展高场多核磁共振成像(MRI)装备、高等级生物安全关键防护装备的研制,并推动相关装备的产业化及应用示范,提高我省高端医疗装备及科学仪器研制水平,加快产出我省高端原创MRI装备产品,助力我省大健康产业发展。

疫苗科技重大专项。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以协同创新为路径,开展跨行业、跨学科、跨领域合作,攻克新型传染病疫苗领域的前沿技术和关键技术,建立多种技术路线疫苗开发平台,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战略产品。完善我省新型传染病疫苗研发创新技术链条,提升我省在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公共卫生应急反应、新型疫苗研发中的地位。

创新药物筛选研发科技重大专项。围绕医药产业发展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迫切需求,以加快我省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药物研发为主线,重点突破药物研发领域“创新药物发现”关键核心技术,建立华中新药发现技术体系,着力增强药物创新能力,推动新药研究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中药产业链关键技术创新重大专项。围绕中医药产业,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进行全链条、一体化设计,重点开展湖北高品质道地中药材生态种植及可持续利用研究、中药配方颗粒信息化与智能化关键技术研究、创新中药的研发及大品种核心功效评价、基于湖北道地药材的相关研究以及中药大健康产品开发关键技术研究等。

五、引领性战略性关键技术

新一代人工智能科技重大专项。探索我省加快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的路径和方法,以推动人工智能技术持续创新和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为主线,加快智能芯片、智能传感器、智能机器人、智能终端等智能产品的关键技术攻关,面向智能制造、智能建造、智慧农业、智慧医养、智慧教育、智慧交通、智慧城市、智慧政务等重点领域形成一批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积极培育人工智能新兴业态,提升我省全社会的智能化水平。

碳达峰与碳中和关键技术研发科技重大专项。围绕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前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开展低碳、脱碳以及负碳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聚焦制约重点行业和领域能源高效开发、节约利用等重大科学问题开展科技攻关,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有效降低碳排放强度,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航空航天科技重大专项。聚焦运载火箭,组织快舟二十一号系列大型固体运载火箭、快舟二号可重复使用液体运载火箭研发,争取在探月、载人航天、火星探测等重大工程中承担发射任务。面向商业卫星,组织天基物联网、天基互联网卫星、天基遥感卫星和天基导航通信增强系统研发,打造以天基卫星为核心的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系统。开展商业测运控研究,突破高带宽数据接收技术、航天器快速定位与定轨技术、多任务协同技术、规模化组网星座测运控技术等。聚焦卫星应用及服务,开展卫星应用服务低成本商业芯片和应用服务终端研制,突破低成本低功耗模组及终端技术、规模化组网星座运营服务技术。

类脑科学研究科技重大专项。围绕类脑智能中的学习与记忆机制理论及应用展开研究。重点研究大脑学习功能在不同尺度上呈现的不同表征,建立多尺度类脑学习模型;研究类脑记忆机制,建立类脑记忆模型;基于“学习-记忆-预测-抉择”的脑认知理论框架,研究类脑学习与记忆机制,设计基于忆阻器的类脑学习与记忆智能系统,探索其在智能可穿戴健康监护设备上的应用,使湖北省类脑科学研究水平整体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

第十章培育高成长企业创新主体

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龙头科技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次培育链,促进大中小型企业融通创新,加快推进企业创新能力升级,实现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双倍增。

一、加快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支持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行业上下游企业,构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高效协作创新网络,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支持企业建设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推动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加大企业研发投入加计扣除、研发设备加速折旧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落实力度,更多运用财政后补助、间接投入、税收优惠等方式,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发挥科技领军企业、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协作,推动行业共性技术研发。大力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优化企业家成长环境,充分发挥企业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对国有出资企业的技术创新考核激励,调动国有企业科技创新积极性。

二、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

提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质量,全面下放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审核权限,推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常态化、认定服务便利化、认定工作一体化,扶持、培育、壮大更多本土创新型龙头企业、头部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评价,突出知识产权、研发投入、创新人才等创新指标,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建立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专员工作机制,开展专利导航预警服务。每年遴选一批符合上市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省级“种子”企业库,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上市融资。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数据反馈制度,定期向市州政府通报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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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速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

提高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建设品质,建设1000家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双创示范基地等,全面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双创孵化载体税收优惠政策。大力发展具备产业细分领域垂直整合能力的专业化众创空间,围绕产业链补链强链需求孵化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培育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中试熟化、技术转移、创新创业培训、投融资服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创新服务的专业化、集成化、市场化机构,构建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全链条科技服务体系。鼓励各级地方政府设立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大力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国家库,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补贴支持,对入库后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补。

四、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

加强产业创新链整体谋划布局,依托科技领军企业、龙头企业加强创新链关键核心技术和产业共性技术攻关,推行“产业园区+创新孵化器+产业基金+产业联盟”一体化模式,带动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集群式发展。加速“光芯屏端网”、新一代汽车、生物医药等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提升创新发展能级,着力打造20个以上具有核心技术优势和显著引领作用的省级创新型产业集群,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全面提升创新型产业集群能级,加快城市群产业集群协同发展,推动市县特色产业集群稳步建设。

第十一章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提速行动”,加快构建完善市场需求导向、产业服务导向、成果应用导向和融合集成导向的研发机制、转化机制、激励机制、服务机制,打通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畅通要素流动渠道,提升技术市场要素配置能力,实现科技成果在鄂转化的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一、建立科技成果高效转化机制

大力推进高校建设大学科技园,促进大学校区、产业园区、城市社区“三区”融合联动发展,打造环大学科技创新生态圈、生态带。推进研发转化一体化布局,强化财政科技资金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的成果应用导向,实行“定向研发、定向转化、定向服务”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机制,从“研发”源头入手解决高校院所科技成果与市场脱节、供需不平衡、转化效率不高等问题。支持建设中试研究基地、概念验证中心、未来场景实验室等,提升科技成果成熟度和市场应用前景。面向制造强省、农业强省、美丽湖北、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需求,加强新技术、新产品场景供给,建设一批场景创新中心,加强应用场景创新和迭代应用示范。通过绩效评价后补助方式加大对高校、院所、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把科技成果转化纳入高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创新能力评价。

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

以湖北·汉襄宜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加快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长江中游城市群综合科技服务平台、湖北技术交易大市场建设发展,构建覆盖全省的三级技术交易服务网络,打造全国重要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高地。完善技术交易规则,加强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实施“技术经纪人专项培养计划”,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机构和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用好中科院湖北育成中心,建设中国工程院院士专家成果展示与转化中心,推进院士科技成果在鄂转化。大力发展国家军民两用技术交易中心,推进军民两用技术、成果及知识产权的双向推送与转化。加快完善高校院所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力争实现高校、科研院所技术转移机构全覆盖。

三、强化科技成果转化精准对接

推进技术要素市场建设,定期举办“长江科技创新要素大会暨湖北技术成果交易会”,推动组建中部地区技术交易市场联盟,促进科技成果加快在鄂汇聚转化。持续推进成果转化“联百校、转千果”科惠行动等推介对接活动,进一步畅通科技成果供需信息对接渠道,推动在鄂高校科技成果加速落地转化。组织开展企业家和技术经纪人走进实验室(中试车间)行动,促进重大科技成果对接转化。加强“100+N”农业开放协同创新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多元化、信息化、社会化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打通农业技术转化应用“最后一公里”。

四、促进科技服务业专业化市场化发展

围绕创新链完善服务链,大力发展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专业科技服务,培育一批拥有知名品牌的科技服务机构和领军龙头企业,打造科技服务产业集群。推进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才流动、科技金融服务、国内国际开放创新等市场化、一体化配置改革。运用现代信息和网络技术,推动技术集成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孵化科技服务新业态。加快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发展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观测、分析、测试、检验、标准、认证等服务。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构建全链条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鼓励发展科技战略研究、科技评估等科技咨询服务业,积极培育管理服务外包、项目管理外包等新业态。

第十二章建强科技创新人才高地

坚持开放引才、全面育才、环境养才、畅通用才,加快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有利于人尽其才的使用机制、有利于各展其能的激励机制、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组织实施“楚才兴鄂”科创行动,发展壮大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充分激发科技人才的创新活力,促进科研人员“名利双收”,加快构筑科技创新人才领先优势。

一、加快集聚海内外高端科技人才

编制“高精尖缺”重点人才引进清单,统筹实施国家和省重大人才工程,围绕基础研究、重点学科、重点产业,加快引进国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重点引进20名诺奖获得者、发达国家院士和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战略科学家,100名在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方面实现重大突破的科学家。鼓励跨国公司在鄂设立研发中心,支持外资研发机构与省内单位共建实验室和人才培养基地,推动在东湖高新区建设“国际引智中心”。推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签证居留便利化。支持企业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开展“离岸引才”,广泛吸引国内外人才资源。建立省海外引才法律咨询援助服务中心,组建海外引才法律服务专业团队。制定海外引才服务机构目录,支持引才服务机构发展,提升引才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鼓励科研人员参与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和国际大科学计划,吸引各类国际学术论坛、科技会展在鄂举办,搭建科技人才国际交流合作平台。

二、优化科技人才培养体系

强化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人才导向,支持各类科技人才聚焦全省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开展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造就更高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和科技领军人才队伍。健全青年科技人才发现、培养、使用和稳定支持机制,实施“青年科学家培养计划”,鼓励杰出青年人才攀登科技高峰。加强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实施“人才强基计划”,建立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人才长期稳定支持机制。大力培养创新型企业家,实施“双创战略团队”“产业领军人才及团队培养计划”,孵化培育创新型科技企业。加强技术转移人才培养,畅通技术经纪人职业发展渠道。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助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开展省级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打造各具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推动市州建设科技领军人才创新驱动中心。支持创办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等,面向未来技术、产业需求、学科建设等,培养一批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三、激励科技人才服务一线

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通过兼职创新、离岗创业、双向挂职等形式向企业一线流动。支持和鼓励科技人员与企业共建新型研发机构、设立联合实验室、合作开发项目,加强产学研合作。探索建立留编引才机制,设立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实施“人才助企321行动”,每年面向高校、科研院所征集选派300名科技专员、200名科技副总、100名金融专员精准对接科技型企业。鼓励科技人才服务乡村振兴,选派万名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深入农业农村一线开展科技服务。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人才驿站”,为到企业和基层服务的科技人才提供人事管理、薪酬管理等服务。鼓励企事业单位设立产业顾问、首席专家、首席工程师等专业技术特设岗位,给予科技人才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待遇。

四、提高科技人才制度吸引力竞争力

优化科技人才认定评价机制,把成果质量、绩效、贡献作为人才认定评价的重要标准,建立包容“十年不鸣”、期待“一鸣惊人”的评价体系。优化科技人才分配激励机制,鼓励高校院所充分运用薪酬自主权,积极推行协议工资制、年薪制、项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积极探索对科技人才获得科技奖励、科研绩效收入、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等给予更加优惠的财税政策支持。设立人才创新创业发展基金,与天使基金、风险基金、股权基金共同形成完备的创新创业金融服务链,吸引高端人才在鄂创新创业。切实优化科技人才薪酬待遇、购房补贴、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各方面支持政策,旗帜鲜明让科技人员“名利双收”。

第十三章形成科技对外开放合作枢纽链接

围绕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长江中游城市群等重大发展战略,组织实施“科技对外开放合作行动”,深化拓展国内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探索新形势下科技合作的模式和机制,有效利用全球优势创新要素,在保障安全的基础上调整和布局创新链与产业链,强化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科技支撑,加快形成科技创新的战略牵引能力、要素集聚能力、资源配置能力、区域辐射能力,着力提升湖北在中部地区崛起中的科技创新支点和全球创新网络中的重要链接功能。

一、提高区域科技创新引领辐射能力

推进打造“长江中游协同创新共同体”,立足中部地区和长江中游城市群高质量发展需求,打开鄂湘赣科技创新合作新局面。推进区域科技创新联动,以创新型城市、创新型县市、高新区、科创走廊、科学城等为合作对接载体,推进建立区域科技创新合作机制。推进区域技术协同攻关,围绕区域科技合作共设研发项目,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服务区域科技创新发展重大需求,共同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及前沿技术协作攻关研究。推进区域共享科技创新资源,联合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中试基地等研发服务平台和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智力资源库等开放共享。推进区域共促科技成果转化,建设长江中游城市群综合科技服务联盟,支持长江中游城市群综合科技服务平台开展深度合作,共同举办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活动。促进区域共推科技创新创业,主动推进中部地区和长江中游城市群双创载体“共建”、双创活动“共办”,探索推进科创基金共设互投等。围绕西藏、新疆对口支援地区的科技需求和发展重点,探索创新合作模式,帮助提升受援地科技创新发展能力。

二、加强与国内科技创新中心交流合作

主动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成渝双城经济圈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积极与北京、上海、粤港澳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成渝地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开展科技交流合作。加强与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一城三区”高端科教资源合作,学习借鉴中关村科技体制改革经验,推进围绕人工智能、医药健康等领域开展基础前沿研究。加强与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科技合作,以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与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合作、G60松江科创走廊和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合作为重点,加强在集成电路、光电信息等领域开展“卡脖子”技术联合攻关。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科技合作,推进共建国家实验室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促进产业链创新链协同创新,加快人才、资金、信息、技术跨区域融通。加强与成渝地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科技合作,推进东湖科学城和西部科学城交流合作,共同探索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打造内陆开放创新高地。

三、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

围绕“中非八大行动”实施,以中非创新合作中心为主平台,扩大对非人才交流、科技培训、技术转移、高层出访,举办一批标志性活动,打造一批国内外分中心,组织一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培养一批青年创新创业人才,涵养一批非洲合作资源,打造我国中非科技合作的核心枢纽。聚焦优势领域加快国际科技合作“布点组网”,支持科技领军企业、龙头企业在海外设立国际科技合作离岸中心和国际技术转移离岸中心,培育打造一批国际科技合作园区样板,加快推进国家级、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建立完善与世界主要创新型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科技合作机制。推进建立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国际科技合作有效机制,引导省内高校、院所、企业与海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等建立科技合作伙伴关系,整合资源联合申报和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围绕可持续发展、粮食安全、气候变化等全球性挑战,组织开展国际联合研发和标准对接,围绕双边或多边国家级科技创新活动全面加强对外科技合作交流。

第十四章推动科技体制改革先行先试

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组织实施“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行动”,破除制约科技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推动科技管理职能转变,完善科技创新法规政策体系,深入推进科技项目、科研经费、科研机构、科技评价、科技成果、科研诚信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创新,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以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创造活力。

一、加快科技项目资金管理改革

遵循科技创新规律和人才发展规律,建立布局更加合理、定位更加清晰的科技计划体系,强化技术、平台、人才、基地等创新要素一体化布局。改革科技项目管理机制,推行和优化“揭榜挂帅”“赛马争先”“定向委托”等制度,探索实行技术总师负责制、信用承诺制,实行关键节点的“里程碑式”管理、“双随机、一公开”、科研项目经理制、科研项目责任周期报告制等组织管理机制。深化科技资金项目管理改革,结合科研活动特点和规律,简化经费拨付流程和项目审计资料,落实法人单位和科研人员经费使用自主权,推行“大科目概算制”“包干制”等科研经费管理机制,对实行包干制管理的财政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减少各类科研评估、检查等工作,保障科研人员把主要精力投入科技创新和研发活动,发挥绩效支出的激励作用。

二、推进科研机构改革

支持湖北实验室建立法人实体运作、人才集聚、开放共享、多元投入、成果转化等新型体制机制,赋予湖北实验室先行先试改革自主权。推动以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为核心的创新平台资源设备面向全社会开放共享使用。大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支持建设一批综合型技术创新平台、产业技术研究院、专业型研究所(公司)、企校联合创新中心,按照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化的机制建设运行,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建设资助,并根据运行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分类给予奖补。按照“达标即准”原则,支持企业建设省级研发机构,对获批国家创新平台的由省级财政给予资金配套支持。引导企业和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参与共建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通过合作研究开发协议、商业化技术协议、技术许可协议等方式参与平台运营管理。推进省属科研院所体制机制创新。

三、深化科技评价奖励制度改革

建立完善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坚持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实行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等科技成果的分类评价,创新同行评议、用户评价、市场评价、第三方评价、投融资评价等评价方式,推行科技论文代表作制度。根据成果阶段性特点,加强中长期评价、后评价和成果回溯。深入实施科研人员“减负行动2.0”,推动高校院所在经费管理、绩效考核、职称晋升等工作中全面落实“三评”改革要求。探索国际同行评议专家标准与系统应用示范。强化项目履约管理,建立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报告及绩效自评制度,简化项目验收程序,将项目验收、绩效评估等科技评价结果作为财政预算及科研信用和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推进省科技奖励制度改革,建立奖励信用制度,强化科技奖励公开公平公正,鼓励学术共同体发挥监督作用,培育高水平的社会力量科技奖励。

四、加速科技成果权属改革

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激励力度,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扩大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范围,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研成果所有权,由试点单位与成果完成人(团队)成为共同所有权人,赋予科研人员不低于10年的职务科技成果使用权。赋予试点单位管理科技成果自主权,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确定职务科技成果价格的,可以免予资产评估及备案。推进赋权科技成果限时转化,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容错免责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制度。

五、建立完善科研诚信监督体系

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抓好指南编制、专家选用及评审、立项公示、合同(任务书)签订、项目实施、结题验收等重点环节监督。建立科研监督预警机制,探索异地交叉及联合调查制度,构建“大监管”服务网络。建立常态化培训和教育引导机制,打造干净、担当、守正的科技监督管理服务队伍。完善科研诚信承诺、报告及审核制度等,将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等要求嵌入科技活动全过程、全链条。推进科研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征信应用示范,健全科研诚信联席会议和联合奖惩机制。完善科技信用信息采(归)集、记录、评价、应用及修复管理系统,强化科技系统信用信息“双汇交”及“双公示”工作。持续推动“科研诚信日”等活动,强化科研诚信、作风学风宣传引导和监管自律。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创新尽职免责机制,保护科技创新发展。

第十五章营造一流科技创新生态

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总要求,组织实施“科技创新生态优化工程”,对标国际一流标准,系统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政务环境、科研环境、金融环境、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构建完善“政产学研金服用”科技创新生态系统,促进各类创新主体近悦远来、加快成长。

一、推进科技创新治理现代化建设

按照“抓战略、抓改革、抓规划、抓服务”定位推进科技管理职能转变,强化政府科技管理宏观职能,充分发挥政府作为重大科技创新活动组织者的作用,提高科技治理现代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科技行政审批权限下放、流程再造与系统重构,实现科技管理与创新服务全业务、全流程、全要素“一网通办”“一事联办”。健全科技创新法规政策体系,推动修订《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湖北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促进科技政策与财税、金融、贸易、投资、产业、教育、人才、土地、知识产权、社会保障等政策的协同,常态化组织科技政策解读、宣传和培训,加强科技创新政策监测评估。加强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加强科技改革发展重大问题战略研究。推进完善科技统计、创新调查、科技保密等基础制度。加强科技风险防范,建立科技安全预警监测工作体系。强化科技创新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保障,将科技创新项目优先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年度项目库,探索运用新型产业用地(M0)等多种方式供应科研用地,促进资源节约集约绿色发展,扩大科技创新发展的环境容量。

二、构建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进一步扩大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推动设立湖北科技创新发展基金、光谷科创大走廊成果转化基金。积极争取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在湖北设立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支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成果转化落地。完善国有创业投资企业的监督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和股权转让方式。支持商业银行设立科技分支行、科技金融事业部、科技贷款中心等专营机构,建立完善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特点的贷款风险评估、尽职免责、风险容忍、绩效激励机制,提供契合科技创新创业特征的低成本、长周期、高效率的科技信贷产品和服务。积极探索创新人才股权激励代持基金、知识产权证券化、私募股权二级交易市场等多元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建设科创金融数字服务平台,健全科创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支持武汉东湖国家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开展科技金融改革创新。支持区域股权市场建立“科技板”“科技创新板”,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加快培育金种子、银种子上市后备科技企业,辅导培育优质高新技术企业对标对接主板市场。加快建设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和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开展“四板”改革创新试点。鼓励科创企业发债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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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

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科技创新的理念,完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服务全链条,组织实施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知识产权运用示范等“三大工程”和品牌提升、行政保护、运用示范“三项行动”,打造全国重要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高地。推进高价值知识创造,面向我省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创新平台、重大创新项目,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高价值专利产品。强化知识产权高水平保护,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政保护、协同保护、多元共治工作体系,积极创建全国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推动建立武汉知识产权法院,进一步发挥中国(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中国武汉(汽车与零部件)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作用,开展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试点。强化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加快推进知识产权运营城市、运营主体、运营平台建设,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加快推进专利转化,建成全国专利技术转化示范区。

四、促进创新产品推广应用

建立完善创新产品优先使用、审慎监管制度,支持新产品试用和应用。探索建立符合国际规则的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制度,加大对重大创新产品和服务、关键核心技术的政府采购力度,扩大非公开招标方式,支持重大装备首台(套)、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等重大创新产品应用。推动重大装备首台(套)、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和保费补助。加强智慧医养、智慧农业、智慧教育、智慧旅游、智慧交通等领域应用场景建设。推进医疗创新产品优先纳入医保、优先进入三级医疗机构使用,简化创新药品、先进医用耗材和高端医疗器械招投标流程。

五、加强科技伦理建设

建立完善科技伦理制度规范和监管规则,推进在生命科学、医学、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和对社会、环境具有潜在威胁的科技活动严格实行科技伦理承诺制。建立科技伦理委员会,推进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科研和从事实验动物生产、使用的单位按规定设立科技伦理审查机制,自觉履行主体责任。推进行业部门探索制定科技伦理治理的指导性文件和行业自律规范,完善科技伦理专家库,充分发挥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团体自律自净作用,加强科技伦理和学术道德规范培训和引导。

六、健全科技安全风险防范机制

加强科技领域安全防范和风险排查,紧盯风险点位和关键环节,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主动防范外事、经济、生态环境和外资外贸等相关领域科技风险。加强基因生物技术管理,保护生物遗传资源,重视有毒有害科研材料和生物安全重大创新平台管理,为维护生物安全和公共安全提供科技支撑。加强科技保密管理,建立完善科技计划指南编制、科技项目过程管理和科技成果评价验收等关键环节的敏感信息保密机制。建立科技领域国家安全专家库,建设科技领域风险防范智库网,完善科技安全情报网络,提升科技领域重大风险识别和预警能力。

七、加快科学技术普及和创新文化建设

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社区科普和公共文化服务融合,大力推进科普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促进科技资源科普化,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创新平台等开放科普资源。加强基层科普能力建设,组织科技活动周、科普活动日等,举办文化艺术、农业科技、少儿科教等领域惠民活动进社区、进校区、进园区。强化全民科学素质建设,提升青少年、农民、产业工人、老年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推进科学素质国际交流合作,实现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比例大幅跃升。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拓展多类型科创文化传播渠道,正确引导和宣传湖北省创新创业价值观。开展区域性、全国性创新创业大赛、投资路演、创业沙龙等活动,激发各类双创主体的积极性。加强对科技强省建设重大战略、重点任务、重大成果、创新主体等的宣传,让科学家走红毯、捧鲜花,营造尊重科学、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崇尚创新的浓厚氛围。

第十六章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事业的全面领导

建立健全党领导科技创新的工作机制,省推进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全省科技创新重大工作,充分发挥全省各级党组织对科技创新的引领推动作用,不断提升全省科技战线党的建设水平,团结带领全省科技系统和广大科技人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投身创新实践、勇攀科技高峰,切实担负起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作出湖北贡献的重要使命。各市州政府、省直相关部门做好科技创新规划重大任务的分解落实和跟踪督办,定期向本地、本部门党组织汇报科技创新发展情况。全省各级科技部门加强科技创新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和宣传服务,全面调动高校、院所、企业、科技人员和社会各界参与规划实施的积极性。

二、提高科技创新投入水平

加强规划任务与资源配置衔接,把规划作为科技任务部署和科技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全省各级财政将科技支出作为年度预算保障的重点,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新增财政科技投入重点向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倾斜。遵循科技创新活动规律,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机制,综合采取前资助、后补助、社会资本联动等方式,构建财政资金、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加大对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创新体系建设、公共科技服务、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引导和扶持。将全省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等科技创新指标纳入全省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和高质量发展评价考核指标并提高权重,建立科技创新督导考评激励机制。

三、加强规划与年度计划衔接

加强科技创新战略规划优先领域、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和年度科技计划安排的统筹衔接,将规划目标任务分解细化为年度目标及任务,加强规划对年度科技工作计划和重大项目部署的统筹指导,为年度科技工作提供合理依据,确保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各地各部门依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强化本地本部门科技创新规划部署,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四、开展规划评估与动态调整

<p style="text-indent: 2em;"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第三方评估,按照年度总结、中期评估、总结评估的工作流程,及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把监测和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政府科技创新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作为规划调整和制定新一轮规划的重要依据。省级科技行政部门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各部门科技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根据规划监测评估情况和科技创新发展实际,对规划指标和任务部署进行及时调整。

附件:1.湖北省“十四五”科技创新区域布局图

2.湖北省“十四五”重点领域产业技术攻关清单

3.湖北省“十四五”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清单

4.湖北省“十四五”科技重大专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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